酒驾作为马路第一大“杀手”
已经让许多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然而有些驾驶员认为
(资料图)
酒后开车没事儿
近日,
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
在海阳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
一辆小轿车在出收费站时走走停停,
驾驶员表情非常慌张,
民警示意该车辆
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测,
驾驶员王某体内
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53毫克,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
王某中午和朋友一起喝的酒,
酒足饭饱之后,
因为要出门办事,
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高速,
没想到下高速的时候被民警查个正着。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王某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驾驶证记12分,
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东安防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41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