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补税第一案曝光,大数据为税收公平赋能
■ 来论
最近,“郑州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追征一名网红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的消息引发关注,这被称为“网红补税第一案”。此案涉及的金额也表明,对网红的税收监管,该是值得正视的问题。
当然,此案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大数据技术在征税领域的应用,意味着以往容易被隐匿、被忽略的各种收入,未来将不再有偷税漏税逃税的可乘之机。
在造就网红经济的同时,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监管和政务领域的应用,也使执政更为科学化。在技术加持下,所得税的征收更科学,也就意味着税负的承担更公平。
此前,受限于技术手段,对多元化的个人收入情况,税务部门并不能有效掌握;特别是网红经济兴起之后,带货、打赏等收入远远超出此前征税的固有分类,这意味着:大家都知道明星、网红收入不菲,但受限于收入渠道多元等因素,对他们的个税征缴计算却极为困难。
这种“税收盲区”,也使税收这一保障社会公平的二次社会分配工具无法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如今,大数据手段的应用解决了这些盲区,也为未来的税负公平和税制改革提供了更坚实的底座。
实现税负公平的关键之一在于优化税制结构,发挥好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长期以来,中国的个税都是按照分类来征收的,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这种制度在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明星和网红只是其中之一。
对个税改革,此前大多在关注起征点问题,但个税改革的重点不仅在于提高起征点,更重要的是合理设计劳动所得与财富所得税收分配关系。在各项基础性分配制度逐渐完善的当下,作为收入分配的重要调节工具,税收的重要性无疑会被更加重视。而大数据的应用,为税制结构改革朝这些方向优化提供了重要支持,也将为规范网红经济提供重要支撑。以后,网红要想偷逃税款将变得阻力重重。
□陈白(媒体人) 【编辑:刘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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